紀律小故事感人?
1929年8月,紅四軍第二、三縱隊經(jīng)過福建漳平楊美村。一天中午,部隊沒米下鍋,戰(zhàn)士在老人蘇觀泗帶領下,來到他堂弟蘇和家中買米。當時蘇和不在家,在蘇觀泗應允下,戰(zhàn)士為主人留足口糧后,以高于市價的價格買下大米,留下購米款,并在墻上寫下留款信:“老板:你不在家,你的米我買了廿六斤,大洋二元,大洋在觀泗老板手禮(里)。紅軍”當時,由于土豪劣紳污蔑紅軍,一些村民躲進山林,紅軍走后,村民回到村里發(fā)現(xiàn)未丟失一針一線,又聽了紅軍題壁留款的經(jīng)過,對紅軍贊不絕口。后來,紅四軍再次經(jīng)過楊美村,鄉(xiāng)親們不但沒躲,還拿出家中最好的食物熱情慰勞紅軍。那封留款信被古田會議紀念館復制后存于展廳內(nèi)。
2.誰都沒想到,我把紅軍給我的錢做成了一件“錢衣裳”
1934年9月,在四川的紅四方面軍經(jīng)蒼溪黃貓埡殲滅戰(zhàn)后,傷員很多,許多老百姓自發(fā)地將傷員接到家中照顧。村民張大媽將兩名受傷戰(zhàn)士接回了家,每天為他們熬藥、喂藥、擦洗傷口。兩名戰(zhàn)士康復后,按照紀律,將身上僅有的40張布幣交給張大媽。張大媽說:“你們是為讓我們窮人過上好日子才受傷的,你們是親人,照顧親人哪有收錢的道理?!睉?zhàn)士們拗不過張大媽,但又不能違反紀律,便假裝收起錢,在道別時悄悄把錢放到飯桌上的鍋蓋下。紅軍走后,為防止敵人發(fā)現(xiàn)布幣,張大媽曾嘗試將布幣放入墻縫里、瓦罐中,最后干脆縫在衣服夾層里,穿在身上。新中國成立后,張大媽拿出“錢衣裳”,請政府替她還給當年的戰(zhàn)士。這件“錢衣裳”現(xiàn)藏于蒼溪縣文物管理所。
3.走之前,我把首長送我的水壺留給你們,這是我最珍貴的東西
廣西全州一位退伍軍人蔣師傅回憶,1934年11月的一天,他的父親在村里偶遇前來勘察地形的紅軍先鋒隊。戰(zhàn)士向他父親問路,又向村民付錢買了些糧食。聽說紅軍需要一位對周邊環(huán)境非常熟悉的人帶路,蔣師傅的父親便自告奮勇地答應了。紅軍首長激動地握住他的手說:“謝謝你,我們紅軍有自己的紀律,您為我們帶路,我們沒什么值錢東西給你,這個水壺是我參軍時我的首長送我的,我現(xiàn)在把它送你。”蔣師傅的父親把紅軍帶到廣西與貴州交界處才返回家鄉(xiāng)。蔣師傅的父親在去世前,將兒女叫到床前說:“我沒有什么東西留給你們,這個水壺是紅軍首長送我的,是我最珍貴的東西,你們一定要把它當成傳家寶一樣傳承下去。將來,要是政府需要,你們就把它捐贈給政府,讓大家都知道紅軍的故事。”后來,蔣師傅將水壺捐出,現(xiàn)藏于全州縣文物管理所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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